6月初,北京市交通委曾表态,利用私家车以及租赁车辆从事“专车”服务属于非法运营,并约谈“滴滴”专车相关负责人要求其整改,但并没有效果。昨天,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交通执法总队、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发改委、工商局、国税局、通信管理局、网信办等8个部门,共同约谈了“滴滴快的”和“优步”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其组织私家车、租赁车从事客运服务的行为,涉嫌违法组织客运经营、逃漏税、违规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垃圾短信)和发布广告等4大“罪状”。
各部门要求上述平台停止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垃圾短信)等行为并限期整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滴滴快的”、“优步”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开展合法业务,接受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
交通委表示,近期各种网络“专车”、“快车”等上线,并通过对司机和乘客双向补贴,满足了部分市民的个性化出行需求,但给城市交通也带来了冲击,导致道路交通拥堵情况有所加剧。而且在北京从事“专车”、“快车”运营的平台、车辆、驾驶员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缺乏有效的服务监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截至昨天,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共查处非法运营私家车、租赁车2147辆,涉及“滴滴专车”1211辆,涉及优步平台170辆。
此次约谈并未局限在“治理”,还透露出疏导,甚至“收编”的意思。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北京将促进并规范互联网平台依法合规运营,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
据悉,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起草的互联网叫车平台的管理规范正在制定中,待国务院常务会同意后,将向社会大众公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