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民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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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30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大有可为
  应该说,地下综合管廊还只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很小的一部分。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在新一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内容之一。从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内首部地下空间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提出,先行建设的地下项目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预留连通位置;后续建设的地下建设项目必须与先建的项目实施连通。

  管网数据务求准确

  在全球范围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初级阶段是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为主。在基础设施基本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前提下,逐步开发有人地下空间。

  上海城市道路下埋设有给水、排水、燃气、电力、信息通信、热力、航油管道等7大类23种管线,但是管网信息不全、数据失准的问题较为严重。为此,《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通知测绘单位实施跟踪测量。

  地下空间开发具有不可逆性,地下工程一旦完工后,不仅难以通过重建来弥补既有缺陷,而且局部工程的设计失误可能致使整个区域相关地下空间的互连互通难以实现。在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条例》倡导集中开发区域的管理机构可以对地下空间实施整体设计、统一建设。

  舒适性是核心问题

  据了解,上海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目前正处在更高一级的阶段,即以节约城市用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总体目标,遵循“人在地上,车在地下”、“人在地上,物在地下”、“人的短时间活动在地下、长时间活动在地上”的基本理念,实现城市和谐、可持续发展。

  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人士介绍说,传统的地下空间由于密闭性特点,存在天然光线不足、通风不畅等缺陷,这些是地下空间舒适性设计的重点,也是地下公共空间需要克服的核心问题。

  规划将关注新技术和新科技的运用,如通过引入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等技术,既带给市民舒适、宜人的地下环境,同时还可降低地下空间使用过程中对能源的消耗,减少废气和噪声的产生,从而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 

  本报记者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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