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费拖欠金额已超过数亿,这个消息令人震惊。但看一下记者的调查:总表用户因为纠纷欠费、内部漏水扯皮欠费、动拆迁因素欠费、房屋买卖中上下家交接出现问题欠费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桩桩件件不难理解。但由此,欠费就合情合理啦?
不然。用水缴费如同欠债还钱,水费必须有人接着。但现实是,不要说有理由欠费,生活中还有无理由拒付费的,比如有人竟以收费员“难看”为由拒付费。对各种各样的欠费者,理应有相关制度来“较真”。根据上海现在的规定,水费如逾期不交,如用户持有账单而长期不缴纳,本金也有可能超过违约金。同时,还应加大对欠费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
对于个别恶意欠费的人,或欠费达到一定数额者,可以尝试更为严格的惩戒。经验表明,当拖欠行为和“个人诚信”挂起钩来,往往能收到“立竿见影”效果。当下,我们理应在加大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给欠费者套上“金箍”。
(相关报道见A7版·民生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