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保校园安全
【委员提案】
“校园安全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一次又一次牵动社会的神经,刺痛着人们的心。”在沪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教科院副院长胡卫认为,重要原因是教育行政部门还不够重视、我国相关法律不健全、针对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处罚力度不够。他提案呼吁:“治理校园暴力亟需法律护航!”
【案例】 花季少年施暴手段残忍
胡卫委员说,仅2015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就高达60余起。江西东乡县一名初三女生在校内遭打5记耳光被踢踹11脚;浙江庆元四名初一男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男孩关在黑屋里殴打;广东汕尾一名初中女生被十名女生扒衣服殴打并被拍裸照上传网络;江西永新一女生遭七八名初中生围殴下跪掌掴;安徽一名小学生因无钱“上供”被虐……一幕幕校园暴力触目惊心,其情节之恶劣、手段之残忍、画面之血腥,令人发怵。
“据统计,校园暴力事件有42.5%发生在初中生之间,32.5%发生在高中生之间。”胡卫说,花季少年竟然成为施暴者,这不由得发人深省。
【建议】 修订刑事责任年龄
“遏制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已迫在眉睫。”胡卫认为,校园暴力多发,固然与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环境、学校人格教育等有关,更为重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欠缺重视和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防治校园暴力,道德教育和法治建设缺一不可。胡卫建议从法律的源头着手,建立健全校园暴力防治法律体系。首先是加快修订《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三是不满十四周岁,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胡卫认为,随着青少年早熟,十一二岁已经知道基本的是非。可以考虑将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适当提前,实施暴力不受惩罚,容易助长“藐视法律”的心态。英国早已将10岁定为刑事责任年龄。
其次是制定专门针对防治校园暴力的法律。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地州政府对校园暴力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未成年学生因欺凌行为被送到青少年法院,父母也将一并进入司法程序。“我国学校应对校园暴力的措施单一,相关规定模糊不清,亟需运用法治思维,建立一套系统完备的校园安全法律体系,重拳整治,为治理校园暴力提供法律保障。”
会场外
法制教育要入脑入心
治理校园暴力,上海的学校做的怎么样?记者昨天在奉贤区金水苑中学采访发现,他们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很管用,如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生命安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学校还经常推出“自选动作”。宋勤标校长介绍,法制教育要使学生们入脑入心,最终化为自觉行动,就不能光做表面文章。教师们将法制内容融入各门学科教育,不仅思想品德课的教育要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其他学科的授课中,也会有意识地加入德育内容。
闵行区罗阳中学一直倡导“明礼修身”教育——就是培养学生学会尊重他人,学会礼让,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记者看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有三条:每学期设立法制教育周活动,请社区民警进校作法制报告,让孩子们牢固树立做一个守法公民的意识;请学生制作小报,通过一些法制案例的收集,写出读后感;不少青少年违法往往受到不良网络信息负面影响,学校经常开展文明上网教育。王立英校长介绍,学校还请律师进校讲法律课,收效明显。
特派记者 江跃中 潘高峰 本报记者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