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富介绍,我国贫困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包括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标准和程序。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可退出。
1986年,我国第一次制定国家扶贫标准,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06元,2000年是625元。2001年提高到865元,2010年为1274元。到2015年,这个标准的现价为2855元。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相当于每天2.19美元,略高于1.9美元的国际极端贫困标准。2855元的标准是我国最低扶贫标准。各省可以制定高于这个标准的地方扶贫标准。目前有12个省市制定了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一般在4000元左右,高的到了6000元以上。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减贫目标。
如何防止地方为了政绩,由争先“戴帽”变成争先“脱帽”。刘永富表示,国务院扶贫办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第一,通过各方面的措施让这些穷人增加收入,增长能力,建立稳定增收的渠道。第二,不能搞数字脱贫、弄虚作假。第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贫困县、贫困户的退出,进行考核。第四,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虚报政绩的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