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剑英1927年出生于原籍浙江镇海,18岁从大学辍业,曾在家乡镇海县中任教,抗战胜利后回沪复学卒业,解放初即在沪大中小学任教,并在中专技校兼课执教,先后从教达40年,退休后已将个人去世后的遗体,向有关部门登记作为医学解剖之用,如有尚可用之脏器则捐献给需用者。2012年末即卧病不起,自知存世时日无多,嘱家人于我辞世后将遗体交由有关部门处置,去世后不作任何遗体告别仪式。一生自愧对社会及家庭贡献无多,惟在本人患病时,亲友及学生时来探望慰抚,为此特留言敬告亲友学生。 夫沈剑英已于2016年 7 月21日辞世,尊其本人遗愿,不作遗体告别仪式,并代其本人及家人向亲朋好友及学生致以深切谢意。
妻章妙玲 率
子沈鹏 媳王 霞 孙女沈思轶
女沈雁 婿颜国华 同具哀告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