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意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
一是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编码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优化网上申请、受理、送达等服务流程,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到现场办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全面公开相关服务信息,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二是融合升级政务服务平台渠道。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三是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