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则消息牵动了众人的心——发端是由媒体报道了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居然以执行规章制度的名义,开除了正罹患癌症的刘伶利老师,其后刘老师在接到开除决定书后起诉到法院,虽然一审二审官司都赢了,但还等不及学院履行判决和实现领导能因此而探望她一次的愿望,32岁的刘老师就去世了。这不仅让家属悲痛欲绝,也使所有关心此事的老百姓欲哭无泪、义愤填膺。虽然在舆论风暴的强大压力下,博文学院的几名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到刘家当面道歉,还送去了经济补偿款,但好像难以抚平家属们一颗破碎的心,而且也得不到民众的原谅!
电视台记者在刘家现场采访后制作了一档《生命不能等待之痛》的节目(新闻综合频道9月4日19:10《七分之一》),其中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陈院长多次向家属和媒体记者说明,他们确系都不知道刘老师患了癌症,也不知道刘老师没交病假单是因为患了癌症去北京治病。而他们知道刘老师这个悲剧是在此事被媒体曝光以后的事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这完全经不得一驳。首先,当刘老师得知自己被学院开除后,即委托其母亲带了所有的病史资料和病假单找到学院人事处处长,哭着请求校方对刘老师的假期作病假处理并能继续为刘老师交医保,自己出钱也行,为的是能继续享受大病医保。但这位处长说:“不要给我哭,我见这样的事情挺多的,学校有规章制度,我也没有办法。”可见至少这位人事处长应该是一清二楚的。而从笔者30多年的管理工作经验看来,一个单位的人事处长大凡都应该是该单位办公会议的成员,至少在要开除本单位职工这样牵涉重大人事问题的办公会议上,人事处长哪有不参加的理由?其次,刘老师为学院开除她一事和学院交涉无果后,曾诉诸法律,榆中县人民法院2015年10月20日作出(2015)榆和民初字第126号判决书中白纸黑字写着:“另查明,原告被诊断为卵巢恶性肿瘤,且自2014年7月起一直在持续、间断的住院治疗。”其后,博文学院不服一审判决还上诉至兰州中院,但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对于这两份判决书难道参加学院办公会议的领导们都没有阅看过?
当然,陈院长等学院领导们会因工作繁忙真的无暇顾及刘老师患病这件事才导致作出了这个开除决定和以后的一系列绝情举动。但是,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个理由成立,笔者认为发生此事的原因还在于这些领导们缺“心”“眼”!
一缺平时关心帮助自己教职员工的热心和爱心!就算刘老师患癌症他们不知情,但一个自己学院的青年教师一二个月不上班,至少应该去关心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吧?领导们没有空,还可以请工会同志甚至一个教研组的同仁去联系关心一下总可以吧?然后再在百忙之中抽空听取一下汇报,以避免因为不知情匆匆作出决定而造成如今这样难堪被动的局面。
二缺一双能看得见和了解学院教职员工生活起居、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的眼睛!领导们可能整天为自己学院的经济效益奔波,大小眼球整天要盯住铜钱眼,其他事情都两眼一抹黑了。因此也不妨留一只注意自己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工作状况的眼睛,以便及时发现像刘老师这样不来上班的同事,并查明原因,作出正确的处理,不至于造成领导们在办公会议上一致作出如此的违法决定,带给了患者和家属雪上加霜的痛苦。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恐怕更应该用得着这句先圣名言作为学院和领导们立身、立业、立言、立德之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