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后,小萌的父母对公交司机、6辆路边违停车辆车主及各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了13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昨天,该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开庭。
昨天下午,该案在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小萌的父亲委托了律师到庭,出庭的被告包括保姆、公交车公司、自行车车主及部分路边违停车辆车主等,另有部分被告没有到庭。小萌的父母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当时周围的环境综合影响而造成,于是起诉了包括保姆、公交司机、自行车车主、6辆路边违停车辆车主及各车辆保险公司等在内20名被告,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费等共计133万余元。对于小萌父母的看法,昨天到庭的两名违停车辆车主均当庭表示自己无责。
公交公司及其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代理人认为,应该按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区分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权威部门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该代理人表示,从事故影响力来看,保姆和自行车车主及6辆临停车辆都有责任,具体责任大小已经由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应基于此进行赔偿。
保姆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自行车车主直接将受害者撞倒,其也有变道行为,影响了电瓶车的行驶,应该承担责任。自行车车主表示,公交车从汪某车辆后方行驶过去的时候,汪某是无法预料的,同样汪某驾车超越自己的时候,自己也无法预料。
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该案。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