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梓华 特约通讯员 焦苇)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今天上午公布,相关政策和去年保持稳定。市教委重申,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并落实相关的问责制度。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于3月18日向社会开放,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5月6日至7日,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则为5月27日至28日。
今年本市新增了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4月1日至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市教委要求,3月15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3日)。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10日。
为了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市教委强调各校入学登记前举行“校园开放日”,一般安排在双休日举行。3月18日至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至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市教委要求,“校园开放日”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各校“校园开放日”安排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相关报道见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