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商阿姨与丈夫是外来务工人员,带着女儿来上海已经有二十多个年头。两人在菜场经营着一个摊位,起早贪黑不辞辛苦,生活越来越好。女儿丽丽活泼可爱、讨人喜欢。几年前,亲友帮丽丽找了一门亲,女婿学历高,是个研究生。夫妻俩婚后先后生了两个女儿,一家人对两个小宝宝倍加呵护。按理一大家子日子应该过得有滋有味,谁知平地起风波。商阿姨怀疑丈夫与邻摊女摊主搞暧昧,丽丽爸爸怎么解释都没有用。到后来,商阿姨干脆不上班,一天24小时对丈夫看死盯牢,还不时到菜场吵闹。起初丽丽爸爸还是把精力放在卖菜上,怎奈商阿姨成天吵闹,气不过就动手了。无论女儿、女婿及周围邻居怎么劝解,商阿姨就是认死理,仍然我行我素天天吵个不停。
女婿小郭是搞科研的,前几年又下海办了个公司。丈母娘的所作所为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为了躲避这个环境,小郭搬出去在外租房。因为平时小郭每月支付5000元的伙食费给岳母,搬出去后,生活费相应减少,岳母就经常到女婿所在公司去索要这个费,那个费,拿不到就闹,甚至还到小郭上级单位找领导。岳母的做法令小郭无法接受,多次“抗议”后,见岳母仍然没有收敛,考虑到长期下去,不仅影响自己的工作,今后还将影响孩子的成长,便向丽丽提出离婚。丽丽拿母亲也无法,便与小郭打算协议离婚,现在就等她签字。丽丽不签字的原因是对孩子的抚养有异议,小郭的意见两个孩子送到老家由婆婆抚养,如果丽丽不同意就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尽管我苦口婆心劝他们,不必因岳父母的原因仓促离婚,但女婿决心已定,声称不离婚摆脱不了丈母娘的干涉,承诺如果今后家里的环境改变,丈母娘确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会考虑重返家庭。
见劝和无望,我便对孩子的抚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小郭之所以提出把两个孩子都带走,主要是怕孩子受丈母娘的影响,对他们的成长不利。我分析到小郭正在创业,一个人带两个孩子是不可能的,送到地处山区的老家也不一定是上策,老家的父母年事已高,且还有责任田、自留地,加上孩子的生活习惯、读书教育都会成问题,何况两个孩子都已进了不错的幼儿园,如果怕孩子受丈母娘的影响,可以选择让孩子进全托班。女婿接受了我的意见,并对孩子的抚养费用、探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商讨,最后两人达成协议。
在协商现场,丈母娘一旁听了全过程,她第一次意识到小两口离婚的原因竟是由自己引起,感到十分内疚,当场表态自己一定痛改前非,做一个合格的妻子和母亲。
现在老两口不再争吵,还帮着丽丽悉心照料着两个孩子,已经协议离婚的女婿,双休日经常会来看望两个女儿,抽空也经常会带她们外出游玩,真希望这对小夫妻能破镜重圆。
人民调解员 笤碣
【律师点评】
本来幸福的三代同堂,因为商阿姨对丈夫的不信任,对女婿的不支持,出现了不应有的问题。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女儿女婿的离婚给商阿姨敲响了一记警钟,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能改正。如今虽然女儿与已离婚的女婿没有再婚,但一家人的生活也算回归了正常,就如调解员希望的那样,我们祝愿未来的一天,能看到丽丽和小郭再一次走到一起。
这里我们谈一下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离婚有两条途径,其中之一就是本次纠纷中小丽和小郭离婚的方式,即自愿离婚,又可称为协议离婚。也就是说,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自愿离婚有一个前提,就是双方都有离婚的愿意,离婚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另外双方还需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本次纠纷中一开始,由于孩子抚养的问题,双方并没有谈好,因此小丽没有签字,之后,双方对相关内容有了一致的意见,这样才能协议离婚完成。
另一种离婚的方式为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里还要说一下,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判决离婚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只要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必然判决离婚。
孙鸣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