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北京、上海等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算起,不知不觉,中国的垃圾分类已推行17年。但效果,似乎并不尽如人意。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垃圾分类的好处,一是便于按不同垃圾种类分别处理,二是便于分别回收利用,最终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不少人觉得,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是“雷声大、雨点小”,缺乏实质性进展,但实际上,推行多年的垃圾分类已在影响我们的生活。以上海为例,全市生活垃圾从2011年的日均末端焚烧、填埋18902吨下降到2016年底的16491吨,全年日均约2400吨湿垃圾经分类得到了资源化处理利用。
但也不能否认,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成效缺少感受度,参与热情恐怕也难以和推行垃圾分类的初期相比。数据显示,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已覆盖全市500万户市民家庭,约占全市六七成,可实际的垃圾分类质量却不高,导致许多先进工艺技术“哑火”,无法消化那些分类不到位的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推行十几年,似乎到了一个“瓶颈”。怎样突破?不少人建议,不能光有宣传倡导,更要有奖惩措施。上海2014年起推行“绿色账户”,“积分兑换商品”的模式吸引了不少市民主动做好垃圾分类,但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坦言,仍有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此兴趣不大。因此,一方面,需要继续创新奖励的方式和内容,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奖励措施的局限性。
垃圾分类,除了柔性的倡导和奖励,还需要一点刚性的力度。国家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一个值得注意的关键词就是,“强制”。上海今年也将全面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已开始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试点垃圾强制分类。“不分类,就不收运。”这句话可以说相当硬气。当然,硬气的背后,还得有制度支撑。对于拒不分类的单位,除了不收运,还有没有其他处罚手段?相关部门之间如何相互协调,共同监管各个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更进一步,类似的刚性措施,今后有没有可能推广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上?
刚性的力度还要用在更多的制度建设和执行上。比如,如何提升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和感受度?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前段的分类、中段的收运和后段的处理都很重要。目前,市民能参与的主要是前段的分类,对中段和后段缺乏了解和监督。这方面,能不能有更高的透明度?今年上海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发挥市民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监督作用。让市民更有参与感,垃圾分类的热情才会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