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发布《指引》是落实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10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简称“金改40条”),明确提出“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今年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版)》(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为上海发布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提供了准绳和基础。
《指引》由使用说明和表单两部分组成。使用说明对于编制依据、技术说明、例外规则、执行标准和评估制度等事项作了说明。表单部分列明了外资投资设立金融机构管理(市场准入限制)和外资准入后业务管理措施(国民待遇限制)两方面共10个类别、48项特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