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联合下发《关于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办理工作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来沪工作:
一是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双自”地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
二是在中国境内高校(非上海地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三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拟应聘在“双自”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的优秀外籍毕业生。
四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籍毕业生。
同时,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籍青年人才可直接以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目前已有数十名符合条件的非上海地区高校外籍毕业生准备来沪工作并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