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不少问题都打着创新名义。一些交易平台以互联网理财名义募集资金后迅速卷款跑路,严重损害金融秩序和群众利益。《意见》对此明确,依法认定互联网金融所涉具体法律关系,确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对于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行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7月21日,经公安部统一部署,依法取缔了非法传销活动“善心汇”。《意见》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
《意见》还把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放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要求通过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功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经济去杠杆。此外,在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方面,《意见》明确不予保护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