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上海市物价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上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在新标准中,对收费目录做了归并;大幅下降了社会高度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对部分工作量存在较大差异性的公证服务引入计时收费。
具体说来,本次修订后,上海公证服务发生3大变化。
■ 分类管理,精简目录:将竞争不充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收费目录从12个大项69条归并至10个大项27条;其他可由律师事务所等办理的服务事项及新兴公证服务事项纳入市场调节管理。
■ 聚焦民生,按需调整:对人民群众感受度高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总体保持不变;对市民反应强烈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大幅度下调;对部分工作量存在较大差异性的公证服务引入计时收费。
■ 加强监管、维护权益:从定价原则、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法律援助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明确救济途径等多方面作了规定,为维护当事人与公证机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注意到,此次大幅下调了市民反映强烈的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其中,房产继承公证服务从按房产价值计费转为按面积计费。记者算了一笔账,当事人要办理继承权公证,以本市内环内单价每平方米10万元、共100平方米房屋一套计算,按原来的收费标准应当计收公证费66400元;但按修订后的新标准,只需收取公证费8000元,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