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证只为保民平安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户政管理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这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保民平安的现实需要。
人民警察认真负责地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是职责所在,也是人民警察事业心、责任心的体现,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比如,公安机关每年都能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查获大量犯罪嫌疑人,抓获许多在逃人员。据了解,仅今年1月到5月,全国铁路公安机关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已经抓获1.1万名在逃人员,这里面包括杀人、抢劫、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人员。又如,在一些大型文体活动安保工作中,严格查验居民身份证,有助于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在当前人流、物流、信息流快速流动的形势下,如果人民警察不能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安全、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警执法应出示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首先要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因情施策,确保安全。对于个别民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教育、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公民如果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10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公安机关对公民的举报投诉将认真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遮掩、决不袒护。公安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配合查证是公民义务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希望广大群众尽可能随身携带身份证,并记住自己的公民身份号码。遇到民警查验,要主动出示身份证并配合查验。
冒用身份证建黑名单
公安机关对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历来高度重视。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涉证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水平;对冒用身份证人员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各用证单位在为持证公民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利用好居民身份证人像、指纹信息比对、挂失信息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核验证件真伪,严格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严防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公民个人要依法领证,一人只领一张证,同时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丢失被盗;要合法用证,不要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