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出行车位
据市交通委副主任冯健理介绍,2017年将在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框架下,不断推进公共交通网络建设,用便利的公共交通服务提升交通效率。
据介绍,目前轨道交通新一轮216公里建设已全面启动,交通委将通过增购车辆、优化运行等措施,实现2017年增能5%的目标,并进一步扩大周末延时的线路范围。
交管部门还将对既有300公里公交专用道及时开展评估并提出改善措施,完善公交专用道设置程序,推广沪太路公交专用道运营模式。
为缓解城市停车矛盾、规范停车行为,市交通委今年将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适度发挥时段性道路停车作用,严格控制中心城拥堵区域道路停车场设置范围和规模,实行“适度满足基本车位,从严控制出行车位”的差别化供给策略。
冯健理透露,目前仍在对外牌限行效果进行评估,明年4月有可能对其做进一步调整。
启动执法培训
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表示,此次条例的修订,在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交通规划与设施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通行和停车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不少亮点和创新。
俞烈说,新《条例》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打破了以往的警种界限。目前警方正在对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各项准备,尤其是立即启动了对一线民警的执法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重点在交警和派出所巡逻民警中培训一批教员,各公安分局也将组织执勤民警开展系统培训,做到对新《条例》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法、带头守法。
做好“三个平衡”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偕林透露,修订条例的实施要严格做好“三个平衡”,即从严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平衡、从严管理与便民服务的平衡、从严执法与规范执法的平衡。
在条例实施的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在清理基础上,做好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同时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为顺应条例对法律责任的从严设定,法制部门还得调整和完善相关行政执法裁量规范,并密切关注条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研究,推动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首席记者 潘高峰
(相关报道见A4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