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营业款不翼而飞
今年4月28日中午12时左右,青浦区重固镇上一家化妆品专卖店里来了两名打扮时髦的女顾客。红裙子三十来岁,白裙子四十来岁。店长璐璐和她的同事晓晓正在值班,见有客人进来,她们马上迎上去,问客人需要买什么?两人只看不买,璐璐和晓晓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情况。
然而,她们只顾忙着招呼两名客人,谁也没有注意到跟随白裙子和红裙子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那名小男孩进店之后,视线一直盯着两名营业员的方向,发现没人注意到他之后,立刻猫着腰窜到收银台里面。
根据监控记录,小男孩在收银台内逗留的过程只有40秒左右。他进入到收银台后,猫着腰四处查看,很快便锁定了放在柜子上的一只红色手提包。打开手提包之后,翻出一只鼓囊囊的皮夹,迅速塞到自己怀里,然后拉上手提包的拉链,将包放在椅子后面。做完这一切之后,便迅速离开收银台,借着货架,避开营业员的视线,闪身出了店门。没过多久,白裙子和红裙子两位女顾客相继离开。
过了一会,璐璐到柜台为别人结账时,发现自己的包包在地上。打开包一看,她们店当天的营业款8000元不翼而飞。
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从进店到离开,只有短短两三分钟,两名妇女便掩护一个小男孩完成了偷盗,一共窃取了近8000元营业款。化妆品店店不仅蒙受了损失,还导致营业员晓晓因愧疚而离职。
儿童参与行窃团伙
无独有偶,距离这家店不足一百米的一家花店内也遭遇了盗窃。行为人除了原来的那两名妇女,又多了一个人,而着手实施盗窃的孩子又换成了一个小女孩。
陈小姐花店的监控显示,5月8日11时22分过后,一名蓝衣服和一名黑衣服妇女一起出现在花店外。黑衣服进了店,而蓝衣服的一直在外面徘徊,不时地四处张望。没过多久,一穿紫衣服的妇女带着一个小女孩进了店。
黑衣服不问店内的花草价格,跑到门外指着一盆大盆景问价钱。陈小姐便拎着水壶跟着去了店外。紫衣服妇女故意走到门口,隔断了门内外的视线。这时候小女孩走到最里面的桌边,拎起一个蓝色的手提包,塞到外衣里面。得手后,小女孩碰了碰紫衣服,告诉她可以走了。紫衣服便急忙与小女孩离开了花店。黑衣服见状,也溜达着离开了花店。
陈小姐后来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600多元现金没有了,身份证、银行卡、会员卡也都不见了。
孩子是“租赁”的
侦查机关从监控中发现,几个案发现场,犯罪团伙中的成年人基本没有变化,而实施盗窃的孩子却是不同。先后出现过3个不同的小孩,这些孩子只有六七岁左右,甚至更小,组织他们实施盗窃的成年人,共4名妇女,其中两人怀有身孕。孩子是他们自己亲生的吗?
青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见到了视频中实施盗窃的小女孩,她叫文文。案发后,由于暂时未能找到文文的父母,司法机关只能将她放在一所寄读学校中。对她来说,眼前的这一切都非常新奇。因为从出生以来,她从来没有去过一天学校。
她说自己跟着4个阿姨已经好长一段时间。白天,阿姨会带着她“捉迷藏”,和阿姨一起到商场或商店中,悄悄将包包拿出来交给阿姨。阿姨交代,一定不能被别人看到,否则看到后回家就要挨打。
文文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捉迷藏”的游戏,她说,完成了任务后,阿姨每次都奖赏她几粒糖。
文文也不知道自己确切的岁数,更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测试发现文文心智大概只有4到5岁左右,但从身高体重来看,她应该有六七岁的样子。在测试中,文文看了看检察官手中的国产手机说,“阿姨,像您这样的手机我们是不要的,我们要的是苹果手机。”
租赁“产业链”
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宋某和宋某某始终不肯开口,对于监控中出现的其本人图像也予以否认。
为了调查案件的真实情况,青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专门出差到犯罪嫌疑人宋某的老家,也是文文的老家湖南省某县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一名计生干部介绍,文文的母亲86年出生,今年30岁,却已生了6个孩子。他们一家好久没有出现,计生干部一直在寻找文文一家人。
据当地人介绍,当地有一种“外流盗窃”现象,即一部分超生家庭的亲生父母,将孩子出借给他人去实施偷盗行为,按天计酬约一两百块钱的样子,如果按年计算的话,年酬在5万元左右,基本上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检察官在该地也看到了政府为打击外流盗窃现象张贴的标语。
严厉打击背后“黑手”
检察机关发现,近年来,“两怀”(怀孕和怀抱孩子)妇女利用特殊身份实施违法行为的现象有所抬头。因在怀孕期、哺乳期等原因,她们被公安机关放了又抓,抓了又放,“两怀”成为一些妇女实施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宋某和宋某某在2006年至2015年期间,分别在公安机关留案11起。本次被羁押后,宋某和宋某某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只要熬过讯问,被关押一段时间,又可以出去继续组织幼童偷盗,从而大肆挥霍钱财。而这一次,她们却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青浦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宋某和宋某某多次组织多名儿童在本市青浦、嘉定、松江等地进行盗窃,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已经有确凿证据的,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盗窃10起,系流窜作案,属于情节严重。
青浦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仅仅处理这些犯罪嫌疑人还不够,还有孩子的亲生父母也应担责。文文的监护人有利用小孩实施盗窃的作案嫌疑。检察机关认为,文文的父母不适宜再作为她的监护人。青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在为剥夺不合格家长的监护权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政府部门正在大力整治外流盗窃情况,更有中央工作组驻扎在当地,督促整治,从源头消除社会文明进程中的毒瘤。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青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