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已经将透支日利率改为0.035%到0.05%的区间,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持卡人如果触及透支利率,就将按照新规执行。不同综合征信背景的持卡人将享受差异化的透支利率。
“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0.05%,下限为上限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银行确定。”
——央行新规规定。在新规实施前,透支利率并没有浮动空间,各家银行执行的利率普遍为0.05%。对于溢缴款,现在各家银行基本都不计付利息,而未来出于竞争考虑,可能会有银行打破这个“惯例”。
“目前各发卡机构信用卡风控能力和定价能力参差不齐,进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导,有利于避免个别发卡机构盲目降价打价格战。在目前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设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个别发卡机构不合理收取过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央行表示。
“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央行新规规定。此前央行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但据北京晨报记者调查,目前大部分银行仍然维持最长60天以内的免息期。但对于最低还款额,已经有银行表示,将按照当月透支余额5%或10%来执行。
“这意味着未来银行信用卡可能会出现90天免息期的产品。持卡人在选择信用卡的时候,可能就会在此方面进行比较,对于小银行而言,这样的产品可以增加竞争力。”
——资深信用卡专家董征
“此前的规定,使发卡机构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缺乏差异服务的弹性和空间,不利于发卡机构自主创新和改进服务。新规取消上述限制,旨在赋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决策空间,由发卡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为持卡人提供多样化选择,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市场格局。”
——央行表示。
“在以前,如果使用信用卡时,在一个账单周期中,累计使用的金额信用额度在账单日当天超过该卡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在以前要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超限费。央行新规规定,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业内人士介绍。
“中信银行自2013年6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超限费’服务项目,并将继续采取免费策略。”
——中信银行表示。招商等银行在今年9月取消了信用卡超限费。浦发、交通、平安等银行则表示将从明年元旦开始,取消这一收费项目。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并且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央行新规规定。这条新规被业内人士认为是《通知》中影响最大的一条。
本栏编辑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