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消息称,这是因为中国尚未解决国有企业等产能过剩问题,日本担心中国廉价商品大量涌入,因此与持同样方针的美国和欧盟统一步调。反倾销税机制即在调查倾销问题时,对象物品将按国际价格而不是中国国内价格估算,以便易于征收高额关税。
根据中国签订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数据的做法应当于2016年12月11日,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满15年时终止。此后,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必须按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中国企业价格和成本为基础确定倾销幅度。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姚铃强调,议定书明文规定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的终止日期,因此从法律文本上来说,有关方面不按议定书行事便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
中国外交部此前也表示,中国一贯认真履行世贸组织各项法律义务,同时也必须享受世贸组织赋予的各项权利,任何缔约方都不能以国内法为由规避自己在国际条约下的义务,对中国企业采取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歧视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