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沪深交易所成立至今已21年有余,按年龄来看已不是“懵懂少年时”,但在“新兴加转轨”的外衣之下,隐藏了太多稚嫩的缺陷。在“乌鸡”变“凤凰”的预期之下,炒亏损、炒退市等非理性炒作现象屡禁不绝。在过去的三年中,净资产为负的上市公司不但在指数上涨的2009年风光无限,甚至在去年单边下跌的情况下也能跑赢大盘。可见,在那些“亏而不退”、“无限复活”的垃圾股被清理出市场之前,理性投资必然难以服众,引导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而本次新退市制度的全面铺开,则无疑将成为A股向成熟市场迈出的重要一步。管理层的态度越坚决,投资者越会担心业绩差的个股会触动快速退市程序,从而争相抛售绩差股,垃圾股逐渐失去人气,自然会展开价值回归。而随着投资者转为关注那些业绩好、有成长性的品种,市场中有限的资金将重新进行分配,有价值的个股将被赋予更高的估值,市场分配资源的能力也将因此得到提升。
当然,笔者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也有不尽完善的一面。在退市风险释放机制方面,新方案通过“退市整理板”的制度安排揭示风险,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给予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让投资者有机会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然而一旦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简单的供求规律,争相涌出的抛盘将使投资者难以“全身而退”,因此要避免挨刀,还需要投资者睁大眼睛,在投资中尽量远离那些可能退市的“高危公司”。
而从最新修订的退市规则来看,关于净资产的退市条件无疑是最严厉的一条,因为两市均要求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将被终止上市,这意味着2011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上市公司,2012年如果不能扭转资不抵债局面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投资者对相关个股应注意提前规避。毛羽 于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