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建武分析:“从媒介经济学角度来看,互联网是媒介,也是重要的营销渠道,网络的信息安全问题变得非常严重。”
现在,有个别企业缺乏用户信息保护意识,将用户信息出卖,从而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利。另外,在一些企业中还有一些不法分子私自窃取企业的数据库。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宋建武表示,只有将增强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立法明确规则,政府部门执法得当等统一起来,才能有效改善我国目前网络传播状况。
“互联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共机构和市场类机构越来越多地获取了人们的个人信息。”清华大学陈昌凤教授分析道,“商家从海量信息中提取个人信息并分析、获取商业利益,但是法律的界限在哪里?”
“世界上有90多个国家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陈昌凤说,“自2000年至今,我国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诸多规定,但已明显滞后。这些法律的应用性不强,涉及个人信息泄露案件又由各管理部门分散执法,力度远远不够。”
经济日报记者 许跃芝 李万祥
(据12月24日《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