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卫生系统有一支“阳光医生”志愿者队伍,目前已有59名医生参加,覆盖全市20多家医院。一旦有艾滋病感染者需要手术治疗,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当主治医生。
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同样有享受医疗的权利,拒绝为艾滋病患者治病,这是对艾滋病人的歧视。虽然目前尚无根治艾滋病的药物,但对艾滋病的传染途径已十分清楚,完全是可以防范的。不拒绝艾滋病人,主动热情为他们服务,可以做到“双赢”。首先,艾滋病人不必隐瞒病史,或者篡改病历,冒充一般病人治病,可以公开身份去看病,没有那种受歧视的感觉,使他们及时得到治疗,心灵上也得到慰藉;其次,防止了医生接诊艾滋病人的风险。知道对方是艾滋病人,医护人员就知道应该怎么防范,保护自己。如果对方隐瞒身份,医护人员没有充分防范,如果在接诊中接触了对方的血液,就可能有感染的风险。
其实,为艾滋病人治病,是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决定的。拒绝为艾滋病人看病,是一种“恐艾”心理在作怪,也是一种失职和职业道德的缺失。按理说,医护人员懂得艾滋病的传播方式,懂得艾滋病的防范知识,不应该有那种“恐艾”心理。大概由于医疗系统对这方面宣传教育少了,或者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所致,导致天津那位艾滋病人篡改病历后接受手术。南京卫生系统的“阳光医生”志愿者队伍,开创了一个先例,值得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