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招生入学考试将参照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要求进行。招生入学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总分为450分。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
■报名对象: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三学生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报名日期:统一报名:2013年4月11日至4月26日;补报名:2013年5月15日至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