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王如的辩护律师裴愚称,王如的行为属于擅自转移暂存在季羡林住所的北大财产的行为,而非盗窃犯罪,应按民事法律关系处理,不应按刑事法律关系追究王如的刑事责任。法院基本采纳了王如辩护人的意见,检方最终撤回了对王如的起诉,2013年2月17日,王如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时被宣告无罪释放。”
此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昨日,检方承办此案的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撤诉一说;北京市一中院相关人员也表示,法院刑庭和具体承办法官,都没有听说被告被判无罪或是检方撤诉一事。
今天上午,本报记者联系到了季羡林之子季承。季承表示,有关两名被告被取保候审一事自己此前已知晓,“法官、检察官当时到我家了解情况,并承诺一定会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只是当时根据案件情况需要给被告人办取保候审手续。”但他表示,“王如被判无罪”与“该案检方撤诉”的消息均不属实,“昨天在报纸上看到王如被无罪释放的消息后,我马上给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发去短信询问,法官回复我的原话是‘这个案件我们还在审理中,怎么就无罪释放了?至少我不知道这个情况。’人家承办这个案件的法官都不知道,怎么可能是真的?”不过他表示听说王如一直在圈内强调自己被冤枉。
有关该“盗窃案”被扣押的“赃物”,季承表示北京大学此前已经还给他。去年,他举办了一个拍卖会,所得款项分给季家另一位继承人(季承姐姐的孩子)一部分,自己留了一部分,日后有望用于筹办一个“季羡林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