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根据通知,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涉及的通信管道、楼内光纤、设备间等通信配套设施,应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的需要,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