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一天突然接到老家母亲的电话,有一个叫沈红的女人到法院起诉他,说虽然他们已经离婚,但要求张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张明的母亲还传给了他一份法院的传票传真,上面真真切切是张明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离婚?孩子?张明彻底蒙了,他根本不认识什么沈红,更不可能和她有孩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明立即回老家应诉,一探究竟。然后法庭上却上演了一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沈红疑惑地看着张明,摇着头,惊讶得合不拢嘴。原被告双方根本不认识对方,这官司怎么打?张明拿过离婚证一看,吓了一跳,上面的照片竟然是自己的哥哥,张天!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当年张天的妻子小芳怀孕后,他耐不住寂寞在网上结识了沈红,张天自称是张明,更隐瞒了自己结婚的事实。两人聊得投机,便相约见面并发生了关系。不久沈红发现自己怀孕,催着张天和自己结婚,张天无奈,只能答应了他,更用弟弟张明的身份证和沈红开了结婚证书。但由于两人结婚仓促,之后觉得没办法相处,就草草地办了离婚手续。而沈红现在又向张天追讨孩子的抚养费。
真相大白。张天哀求张明替他隐瞒真相,他愿意支付抚养费,但千万不能让家人知道他的丑事。张明答应了,沈红也撤了诉。
但故事还没完。原来,纸包不住火,张天的妻子小芳还是知道了整件事。愤怒的她决定要告张天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而又与他人结婚,既包括登记结婚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重婚罪可以是自诉案件也可以是公诉案件。如果小芳自己去告张天重婚罪,就属于自诉案件,那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特别是沈红的作证非常重要。但是沈红却拒绝出庭。这又是为什么?被张天欺骗,害得自己那么惨,理应十分恨他,难道沈红还对张天有感情?
原来,张天威胁沈红,如果出庭作证就不会付她一分钱的抚养费。沈红也哀求小芳,如果张天真的被判刑,她和孩子以后的日子就没着落了。善良的小芳无奈,只能饮恨放弃。
张天伤害了这么多人,却能如此轻易逃过法律的制裁吗?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经济上依赖重婚的犯罪分子,因此往往不敢起诉。因此司法机关作了补充规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在有关婚姻登记机关等部门的控告下,张天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了刑事公诉,法院判决张天构成重婚罪,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当然,他该承担的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也不能免除。(由CCTV12《法律讲堂》供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陈一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