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宁华
抛下诱饵让当事人上钩
现年33岁的张凯,大学学法律,但参加几次国家司法考试都落榜。
2011年7月中旬,市民顾英的丈夫因与前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经法院判决,顾英丈夫要付给前妻23万余元,因顾英丈夫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顾英丈夫的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顾英夫妇的住房被司法查封并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为了这件事,顾英正在发愁,无意被单位一女同事知道了,女同事说她的丈夫张凯是律师,并称其和法院的法官熟识。顾英像见到了救星,让她快点约张凯见个面。
8月底的一天,顾英夫妇与张凯夫妇在浦东一家茶室碰头。张凯看了顾英递上的判决书等材料后,就讲:“这件事情可以办的,不过要花钱,你们可以先到一中院申诉。”顾英夫妇听后同意花点钱把这件事办好。张凯称:“我帮你们找关系,但从场面上看还是需要律师的,我给你们介绍一位律师,我在幕后操作就不出面了。”
9月6日,顾英夫妇将案子的申诉材料提交给一中院后,就打电话给张凯告诉了他承办法官的名字。不久,一中院通知顾英夫妇于9月13日到院参加听证会。顾英马上打电话给张凯通报情况,张凯在电话里说:“我先帮你们请一个律师,你们到某律师事务所办理手续。”
在张凯的牵线搭桥下,顾英夫妇来到张凯介绍的律师事务所,双方签订了聘请律师合同,支付给律师事务所1.5万元。办完手续后,张凯对顾英说;“晚上要请一审法院的法官们吃饭,先让执行停下来。”顾英爽快地给了张凯3000元。
次日,张凯主动打电话给顾英说事情办好了,晚饭吃掉3500元,但还要送一个2万元的红包给执行法官的领导。于是,双方约在茶室见面,顾英给了张凯2.05万元现金,张凯则回给了一张3500元的吃饭发票,并谎称:“一审法院的执行这个事情到此结束了,现在可以搞申诉的事情了。”
其实,张凯帮顾英夫妇请律师是真的,不过他从中拿了佣金7500元,而其所谓“请客送礼”之事都是子虚乌有。2万多元就这样轻松落入张凯的口袋。
连环下套行骗得寸进尺
2011年10月7日,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打电话通知顾英,一中院的听证会在10月13日上午召开。顾英夫妇连忙打电话给张凯,这时的张凯显得胸有成竹,“今天晚上我请法官吃饭,具体情况明天和你联系。”
到了10日上午,顾英手机响了,张凯在电话那头说:“前天晚饭吃掉3700元,晚上我们茶室见。”当晚8时许,顾英夫妇按约来到茶室与张凯见面,并将那天晚上吃饭的3700元钱给了他。然而张凯又开口提出要送点东西给承办法官。顾英询问要送点什么东西,张凯回答问好该承办法官后再跟你们讲。
次日中午,张凯打电话给顾英:“承办法官要一台苹果电脑一体机,你们买好后晚上交给我就行了。”顾英夫妇马上在商场花了12998元购买了该款电脑,并在当晚交给了张凯。
据顾英陈述:“2011年10月13日,我们准时到一中院去参加听证会,张凯说的那位承办法官并没有出席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另有一位法官告诉我们,我们的申诉没有用的,因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充分,要我们考虑撤诉。”
离开一中院后,顾英打电话责问张凯。“你等一等,我给你问问情况。”张凯在电话那头敷衍说。10月23日晚上,张凯来到顾英家中,又说:“那承办法官开口要5万元,才能将你们这个案子发回重审。明天我约他吃个饭,谈谈具体操作的事情,你们准备好钱就可以了。”顾英仍信以为真,将5万元交到了张凯手中。
事与愿违谎言难掩真相
顾英夫妇送掉这笔钱后,可一直没有等到法院的重审通知。
到11月上旬,顾英夫妇在网上看到自己的住房已经要拍卖了,于是他们只能想办法筹钱将执行的钱款交到法院。可是,当顾英将上述情况告诉张凯时,张凯却倒打一耙:“你们已经把钱付掉了,还搞什么,我给你们撤诉。”当时,顾英就回答他说:“官司我不会撤诉的,继续打下去。”
可过了几天,张凯竟然打电话给顾英:“案子已经给你们撤诉了。”后来当顾英想问他究竟时,张凯就再也不接电话了。
此时此刻,顾英才对张凯的所作所为心存疑虑,她首先向检察机关反映了一中院某承办法官通过张凯要钱物的事情,后来经过检察机关的调查,该法官根本没有拿过钱和物,也根本不认识张凯。顾英夫妇恍然大悟,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8月14日,“诉讼掮客”张凯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缴取了苹果牌一体机电脑一台;张华的家属帮其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772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