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当事人“诉讼掮客”往往以“能人”自居,胡乱吹嘘自己如何有本事、有关系,可以帮忙打赢官司,然后借口需要打通关节,向当事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家属索取钱财。
“李代桃僵”“诉讼掮客”大都冒充公、检、法机关领导的亲戚或直接冒充警官、检察官或法官,骗取在押人员家属的信任,然后编造各种理由要求在押人员家属拿钱解决问题。
挑讼“诉讼掮客”毫无根据地推断官司输赢,并以所谓的“内幕”误导当事人。由于这些人在背后怂恿、挑拨,不仅使一些本可在民间自行化解的纠纷走上公堂,而且使本可调解解决的案件无法调解,还使一些本能够息诉的案件出现上诉、申诉、上访。
以“法律服务”为由骗吃骗喝骗财“诉讼掮客”常常以“帮写诉状”,提供“咨询”、“服务”为由,要求受骗的当事人请吃请喝,甚至向其收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