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出生的徐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想飞黄腾达,做的生意却不尽如人意,父母给的本金没多久就被亏光了,但他觉得由此养成的“大款”形象却不能丢,于是到处借钱挥霍,满足自己“徐总”身份的虚荣心。
2012年3月,徐某知道自己向俞女士借的巨款无法归还,便向其谎称上海天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办2012王菲上海演唱会,需要投资。看着“徐总”天天潇洒出入,俞女士信以为真,与徐某签订了投资协议。2012年3月至5月,俞女士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将以前的借款计入投资款等方式,共计投资90万元。由于王菲演唱会迟迟未办,俞女士要求徐某退款,徐某只退出了10万多元。
眼看到了年底,徐某又向被害人蔡某、沈某谎称,能促成某单位采购海鲜礼包业务,之后又使用伪造的某单位印章,与蔡某、沈某签订采购合同,先后骗取合同佣金近百万元。
今年初,俞女士询问了天来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称根本没有王菲演唱会这回事,遂向警方报案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