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沙漠的人,大抵身体里都住着一个不羁的灵魂,平时看似坐在文山会海里,心里头却上演着荡气回肠的武侠片和为爱痴狂的文艺片。
茫茫大漠,无边无际,除了几株干瘪的野草苟延残喘着,偶尔一只被烈日烤焦的甲壳虫发出金属蓝光,别无他物。但沙漠并不单调,大风吹得云飞跑,太阳便蒙太奇一样移动,行云流水地抚过起伏的沙丘,这边才暗下去,那边又金灿灿地亮起来,笔触像一点点晕染的水墨,色调如凝重醇厚的油画。这里的天黑得晚,晚上8点多,太阳才恋恋不舍地往沙里坠。血红的夕阳透过云层射出一道道金光,将天分成两半,一半暗蓝一半橙红,沙丘像层层叠叠的山峦,圆滚滚的火盘一寸寸沉下去,直到完全沉到地平线下面,被沙漠吞噬。
“人生短短几个秋,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中国人是很有点武侠精神的,许多男孩在认识这个现实世界之前,就先认识了虚拟的武侠世界。在他们年少的时候,都主演过这样一个故事:身怀绝世武功,玉树临风,却不知道自己身世,一路被仇家追杀。偶遇一倾城美人,亡命至大漠,终于摆脱了仇家,从此两人浪迹天涯。残阳如血,大漠似海。风吹乱了美人的衣袂,大侠牵着马,提着酒壶,一边喝酒一边看着身边的美人。美人娇嗔,用头巾遮脸,一双明眸却忍不住笑意,酒愈发醉人了。美人吹箫,大侠舞剑,突然哐的一声剑被插入沙中,美人解下头巾系在剑上,两人慢慢走向沙漠深处,只剩下头巾在孤剑上飘荡。也许对大侠来说,复仇已经不重要了,江山再美美不过红颜一笑,滚滚红尘的纷扰暂且抛在脑后吧,不如相忘江湖,携手笑看人间。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流浪,流浪,这真是个浪漫至极的词,非是文艺入骨的人才做得出。抛开一切所拥有的,全部清零,无牵无挂地上路,说走就走,不必问我的过去,也不在乎明天在哪里,命运安排,悉听尊便。几个人能有这样洒脱的胸怀?走过一些地方,爱过几个人,醉过几场,就老了。那就趁着年轻去流浪吧。
若是女子,大半与爱情有关。“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究竟要怎样炽热的爱,才能让一个女子甘心做一朵沙漠玫瑰,究竟要怎样浓烈的情,才能义无反顾地背井离乡。问问三毛便知,她是幸运的,得到一个值得她这样做,也愿意陪她这样做的人。爱情不就该是飞蛾扑火吗?瞻前顾后的怎么能算爱情?
可惜世间大多的感情,连平淡的流年也经不起。我望着你的眼睛,说要去流浪,你会拉起我的手,轻轻在我耳边说“跟我走”吗?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人,和我在沙漠里听驼铃、搭帐篷、弹琴看书,把对方当做整个世界的话,那我只好做一个吉普赛女郎,带上水晶球和塔罗牌,独自漫无目的地走下去。没有国界、没有边疆、没有尽头,哀愁在行囊中丁当作响。
我只是一个流浪的吉普赛女郎,风沙指引着我的脚步,望向远方的时候,谁能读懂我眼睛里的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