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惜,现在把走路当成享受的人越来越少了。
幸亏我还保留着好习惯,从小走路就是我日常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走路上学时喜欢挑那些窄小的巷子,看见年代久远的石头墙缝里长着青苔,开出米粒大小的黄花,心情像是去远足。放学后不必急着回家,可以在大街上看看风景。影剧院的橱窗里又换了新海报,街对面有个卖菜苗光线昏暗的小店,生意清淡,看店的老人常常坐在门口拉二胡,如果传说中的时间老人真的存在,应该就是这副模样。裁缝铺门口的缝纫机永远被踩得“嘎达嘎达”响。街道转角的摊子上卖的是腌白萝卜片,萝卜的辛辣之气被糖和盐一杀,味道变得清新,是可口又实惠的零嘴。
杭州也是适宜走路的地方。第一次去杭州,沿着白堤走到孤山,到西泠印社时已是黄昏,一角山水隔断了市声,清静却不荒凉。花港观鱼,顺便到知味观吃一碗虾爆鳝面,然后走走苏堤。宝石山也是不错的选择,游人不多的时候,在山顶回望西湖,发一阵呆,仿佛可以感觉到时光的流逝。难怪舒国治关于流浪的书里一再写到走路、喝茶与睡觉。“能够走路,是世上最美之事。何处皆能去得,何样景致皆能明晰见得。”
晚饭后的散步,是我在复旦的例行节目。走过一幢幢熟悉的建筑,一路看见应季的花朵和自由倨傲的野猫。必须走路,才能找到燕园附近水池旁的樱花树和黄菖蒲,燕园里的碧桃和山茶,光华楼背后满地皎白的小栀子。冬天的晚上凑近白梅细看墨色的枝条,心里遗憾自己不会画画,线条之美难以用文字来描摹。大冷的天走得一头细汗,就算白天心底残留着没来得及清理干净的郁闷纠结,这会儿也慢慢消解了。夜色中,谁都不在意谁的姿态和面容,谁都只是过路人。
这个欲去还留灼热的夏季,有人说喜欢在阳光下走路,顿时对她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