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星(化名)从小就有很好的记忆力,对于数字更是敏感。初中毕业以后,他到上海“闯天下”,由于学历不高,一直也找不到稳定的工作,只能在一些小饭店打打杂工。他得知远在南方老家的大哥突然成了“暴发户”,当即就回老家向大哥“取经”。经询问,原来大哥是在老家干违法的“大买卖”,从全国各地收集银行信用卡信息,伪造各类信用卡进行透支提现。杨星自诩记忆力出众,便萌发了以此挣大钱的想法。
带着大哥的作案“法宝”——一个专业磁条读卡器,杨星他应聘进入上海的一家知名饭店“打工”。一些客户结账时会把信用卡交给杨星。杨星就在去收银台结帐的途中用读卡器读取信用卡磁条信息,并凭借记忆力记下信用卡的信息,再将移动POS机拿去让客户按下密码,同时再偷窥记下密码,有空隙机会就将这些信息内容记入小红本上。杨星的多次奇怪举动引起同事的注意,公安人员接到报案后,很快抓获杨星,同时缴获作案使用的读卡器和小红本。据了解,短短20天里,杨星一共窃取了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信息42条,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