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子到了结婚的年纪,连个正经的女朋友也没有,成天不着家。如今,小儿子也要步入中年了,仍天天和一帮狐朋狗友鬼混。更让老两口气愤的是,小儿子沉迷于赌博,经常有人上门来催要赌债。老两口平时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用来给小儿子还债了。数目小的,马老伯和老伴还能应付,可最近的一笔债,数目着实不小,他们想还也没钱还。这么多年,老夫妻俩为了这个小儿子操碎了心,可小儿子却一点长进都没有,别说孝顺他们了,不让讨债的打扰老人的生活就不错了。小儿子本以为,父母这次也会和以往一样,帮他还债。看到父母这次铁了心不帮自己,小儿子就一走了之。讨债的找不到小儿子,就让马老伯还债,天天上门来要钱,他们手里还有一张小儿子写的借条,说是子债父偿。
听了马老伯的讲述,蔡瑜律师对他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子债父偿”的规定,小儿子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以个人财产偿还,马老伯没有偿还的义务。另外,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