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也许是个好东西吧,古人诗云:“断送一生唯有酒,寻思百计不如闲。”或许有很多人视有闲为有福气的罢,而的乐趣是“闲人”无法领略的。上世纪上海滩上就有一班所谓的“闲人”,根本是以“闲”或“帮闲”为生的,他们所富有的就是一个“闲”,何需去“偷”呢?
现在的社会也出现了“有闲”的阶层,可要是跟他们说“偷闲”的幸福感,恐怕会很隔膜。
凡有些志向的人,最怕的大约是“碌碌无为”罢,但这“无为”难道不正是“闲”么?只不过“碌碌”是忙了不得已的事情,诸如打工挣钱,养家糊口之类,而“无为”则是闲了事业,荒废了抱负。
“偷闲”与“偷懒”似不能同日而语,“偷闲”被看作是雅事,“偷懒”可就俗了,李涉诗云:“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不可改为“偷得浮生半日懒。”或者有人说了,什么“偷闲”,不过是名人的“偷懒”而已,如同男女之间的事情,出在小人物身上就是“偷鸡摸狗”,出在名人身上那就叫“风流韵事”。可我们还是要说出这之间的不同来。小说、散文都有所谓“闲笔”,有时讲到紧要处,故意岔开,或插些闲话,缓和一下气氛,把节奏慢下来。但在文字的中间插入许多“□”,是不能叫做“闲笔”的。鲁迅编过《三闲集》,是因为搞过一些“以趣味为中心的文艺”——是“坐在华盖之下在抄他的小说旧闻”,被创造社里的一个人物指为“有闲阶级”。如此看来,“偷懒”是无所事事的,而“偷闲”是还在做着些事情,只不过这些事和平时所突出的主题无关。
有长者曾对我说,一个人要学会“忙别人所闲,闲别人所忙”。诚哉斯言,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倘不学会一点“偷闲”的本事,会感觉很累的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