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达杰书中的主角,一直都是这个永远的男孩。100年前,他生活在空旷的北美,在乡间成年,不用埋头读书考学,他面对的是一个具体严酷的世界,要用真实的疼痛与血迹去交换成长。那时他尚年少,常常徘徊在凌晨和黄昏,聆听旷野中昆虫振翅的声响;在自己狭窄的房间里摸索地图上的每一道山峰、海峡与洋流,渴望一场冒险的远行;自学了陶笛和吉他,“给自己一种声音”;跟随父亲研制炸药,着迷拆弹,他已学会独自水下作业,艰难将炸药装上河床,爬上岸头也不回地走开,在他身后整条河炸开。
他将要在青春里死一遍,死在《经过斯洛特》。在那本书里,他是一个玩失踪的爵士音乐人,爵士短号手查尔斯·巴迪·博尔登。生活在肮脏混乱的红灯区,做理发师谋生,拿生命吹小号,为一本八卦色情杂志收集素材,剩下的时间用来喝醉、打架、交朋友、玩女人。可他为什么要消失呢?他真有那么爱那个朋友的妻子么?
翁达杰将他的激情倾倒在《经过斯洛特》中。那种激情与青春共生灭,他只用一个短篇干掉它。他知道如何在肮脏的世界里迷幻生存。绚烂的幻觉,拼图高手,才情浓缩,异端突起,荷尔蒙扫射,诗情狂欢。砸烂、扭打。野兽、刀疤、燥热。隐情、自私、冷酷、狂笑。通篇都是这些词语的衍生。不断切换人称与文体。诗句、歌谣、对话、访谈纪录、简报、书信、新闻报道、人物档案、照片、神秘的细节。制造断裂、压抑与幻觉,像这位吹小号的日子一样支离破碎。文体背后都是捉摸不透的情绪和无名的怒火,怎样破坏、怎样挣扎、怎样抒情都不爽。巴尔登只好失踪。失踪归来,还要死在精神病院里。
爱不是解脱,爱是生命的礼物。女人像海床上起伏的软体动物一样神奇。在生命交汇的黑洞中,他感知她的烂漫和快要将他融化的柔软。而她终究是另一种动物,总有一天他会被她的神秘所伤。感情总是伴随着伤害与孤独,照见每个人的黑影。热量在体内奔腾,残酷是因为纯粹。他一直没有学会装糊涂。
他很有名,但名声赶走音乐;他很忙碌,投入生活,但到处都是欺骗与罪恶。他只想喝醉和演奏。走在阳光下的街头,最后一次表演布鲁斯小号。那塞壬又出现了。她撩拨他,挑衅他,他以号声跟随她,定住她,抚摸她,干柴烈火,欲仙欲死,纠缠流汗嘶嚎,停不下来。
疲惫过了某个临界点之后,出现幻觉,阳光变得遥远清凉。仙乐飘渺,像情欲一样痛苦,像死亡一样纯洁。他要尽兴而归,不醉不归,血液再次上涌,灼热的空气扑来,他吹得那么狂野,在赞美诗里吹入布鲁斯的魔鬼节奏,将圣乐吹给撒旦听,一遍遍挑衅与询问。他一直逮着无辜的女人救命,与她纠缠,暂时麻醉。而所有女人,都是这同一个女人。她们的味道在他的舌尖浮动。在最后的演奏中他懂得了音乐、女人和他的生命,它们都是他的道路,必经之路。经过斯洛特,经过此生,为这带罪的肉身寻找一条世间的解脱之路。书中有金句:“钻石必须热爱一路上经过的泥土,必须热爱泥土有过的瑕疵,因为钻石原本也是泥土。”他倒下的时候,乐队领班捡起短号,鲜血从号管里淌下来。
“斯洛特”是博尔登最后的弥留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