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次死亡威胁
在美国,几乎每年都会有数百件起诉警察过度执法甚至滥用枪支的诉讼,但鉴于美国民间枪支泛滥,美国警方使用枪支的权利并未受到太多制约。
据统计,美国警察平均一年面临4次死亡威胁。《纽约时报》说:“美国警察或许是全世界最高危的工作之一,所以你必须明白,警察对你笑的时候,手里也摸着枪。”
去年5月,一名华裔青年持刀进入洛杉矶阿罕布拉市警察局,在接受警察问询时突然拔刀挥舞,当即被3名警察开枪射杀。不少华裔移民认为,被射杀男子只是拿着刀挥舞,并未直接威胁警察生命,大可不必将其击毙,而是击伤即可。但警方认为,警察行动没有任何问题。
类似案例还有2012年罗斯密市女精神病人黄春霞遭枪杀事件。当时处于精神分裂状态的黄春霞拿着一把铁锤追警察,被警察连开三枪当场击毙。尽管警方事后赔偿180万美元与黄的家属和解,但毕竟一条生命已经逝去。
拔枪速度只需半秒
由于工作环境非常恶劣,美国警察的训练要求很高,尤其是对枪支的使用,要求是高度实战化。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美国警察拔枪速度必须达到0.5秒,这个速度在绝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枪手之上。美国著名警察汤普森说:“罪犯平均拔枪速度为0.7秒,所以我们必须保证先发制人。”
美国巡逻警察当满15年可以退休,按平均一年4次死亡威胁算,就是有60次面对死亡。用汤普森的话说:“在这60次里只要犯一次错,你就退不了休了。”
美国警察经常在工作之余保持高强度的射击训练,射击场地包括室内靶场和室外靶场,训练科目和方法极其贴近实战。
直接射击致命部位
在中国人传统思维中,人命关天,即便是警察在执法中,只要不是处境极其危险或者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一般不会直接开枪射击嫌犯致命部位。中美两国警察在枪支使用上一个最典型的区别是,中国警察在枪支使用过程中有鸣枪示警的程序,但美国警察不会鸣枪示警,而是直接一枪毙命。
对于为何不鸣枪示警,而且采取一枪毙命而非击伤的策略,记者曾与洛县警察局的警长李·贝卡有过沟通。对方表示,鸣枪示警会让犯罪分子以为警方不会开枪,而可能先发制人。同样,一枪毙命也是为了防止对方受伤后使用致命武器对警员造成伤害,“很多犯罪分子都有枪,不能让警察置于危险境地”。
尽管美国50个州都有各自的法律,警察操作手册也不尽相同,但对一旦开枪后第一枪朝哪里打,法律有明确规范。
按照美国警察的标准配置,至少一支9毫米自动手枪加3个弹夹,总共46发子弹(随枪1发,一个弹夹15发)。一旦开枪,必须向对方致命部位射击。至于打几枪,过去没有强制规定,现在改为必须“双击”。驻美记者 徐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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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实战训练减少伤亡数字
从过去20多年来美国警察的伤亡数字可以看出,他们的训练是成功的。莫里森教授撰写的《实战训练与警察伤亡》一书说,根据他的调查统计,以前每10万名警察在实战中牺牲50到60人,经过实战训练后,这个数字降为5到6人,几乎只有原先的十分之一。
自1792年美国第一名警察殉职到2009年的218年间,美国共有18661名警察(其中有236名女性)因公殉职,平均每年86名。过去3年每年殉职警察都超过100人,2011年179名警察殉职创下新高,其中68人死于枪击。
驾车遇警盘查切勿轻举妄动
不少华人会奇怪为何美国交规明确规定,被警车截停后,驾驶员必须将手放在方向盘上,而且不能主动下车。
其实是因为,在美国曾经发生过数次警察上前盘查,结果遭司机射杀的事件。老钟说:“现在很多中国游客到美国自驾游,万一碰到警察,千万别轻举妄动,开门下车以及将手放在衣服里等动作都极其危险。警察会以为你在掏枪,他真可能开枪,这绝不是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