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太原一网民“曲某某”5月7日在腾讯微博发帖扬言要炸派出所,原文:“给个高爆!炸你派出所!谁有想法联系我!”
经查,该网民名叫曲某某,男,五台县东冶镇新堡村人,在湖南长沙打工。曲某承认,网上内容系自己所发,因自己刚买的笔记本电脑在长沙被盗,因当地派出所和刑警队不能及时破案,于是随意之下发了过激言论。目前,五台县公安局对曲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5月6日13时52分,腾讯微博网民“孔祥鸿”在评论“广州火车站数人持刀砍人”时称:“今年流行火车站砍人,先是云南、又是乌鲁木齐、又是广州,谁敢去北京西客站制造一起砍人事件?我明天组织几个壮丁去代县火车站呀。”
经查,该网民真名叫孔某某,男,山西代县聂营镇西段景村人。代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5月4日19时36分,微信网民“深夜的虎”在微群中发言称:去北京搞爆炸。经查,网民“深夜的虎”的真名戎某某,五台县神西乡人。五台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