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市已拆除各类固定违规广告设施3100余块,但局部区域违法擅设现象也时有发生。此外,电子显示屏、媒体墙等新形式也相继出现,对居民生活、交通安全和市容景观都带来了影响。
此次整治主要是提升城市景观品质和加强规范管理,着力解决户外广告违法设置问题,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整治将从严从速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实现新增违法户外广告设施零增长,完善创新户外广告设施管理体系。
预计今年底,基本完成延安、南北、内环高架道路两侧100米,沪渝高速(外环至徐泾收费口)沿线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完成郊环线内(含外侧100米)违法高立柱广告设施整治任务的70%;推进其它区域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明年6月底,基本完成郊环线内(含外侧100米)违法高立柱广告设施的整治;明年年底,基本完成其它区域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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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户外广告受理暂停1年
根据《通告》要求,五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行政许可申请,暂停受理1年:一是内环高架道路(含外侧100米)以内建(构)筑物(含裙房)顶部的户外广告设施;二是延安高架道路内环外向西延伸至外环两侧100米范围内建(构)筑物(含裙房)顶部的户外广告设施;三是南北高架道路内环外向北延伸至中环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向南延伸至卢浦大桥浦西段两侧100米范围内建(构)筑物(含裙房)顶部的户外广告设施;四是郊环线(含外侧100米)以内的高立柱广告设施;五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子显示装置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