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5岁,系营口某押运有限公司聘用的合同制司机。9月7日13时许,李某某驾驶运钞车与另外四名押运员从营口市农业银行提款3500万元人民币运往大石桥市农业银行。在进入大石桥市星河国宝小区路段时,李某某持疑似手枪(自述为玩具手枪,警方正在核实)抢走人民币600万元。
此前有消息称,这辆运钞车被车上的4名工作人员劫持,但随着更多案情的披露,证实作案只有李某某一人。
据辽宁当地媒体报道,李某某当天挟持了其他押运员,从运钞车上共抢走600万元现金。由于车上还有大量现金,所以押运员并未追击李某某。李某某逃跑后,将钱款藏匿到亲属等处。
昨日晚8时左右,大石桥警方已经从李某某亲属处追回565.9万元。一个小时后,李某某在自家屋内落网。现场民警发现,最后的近35万被劫款项,分文未动码放在屋内。
据媒体报道,从2016年年初至今,李某某曾至少两次前往事发小区看房。有当地居民称,李某某的弟弟就住在该小区内。记者检索发现,去年9月,大石桥市一名与李某某同名的男子,曾在一场超过50万的“讨债”官司中败诉,并当庭表示自己无偿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