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儿女的婚嫁,父母持何态度,是个家家户户躲不过的话题。
我的一双女儿自主恋爱婚嫁,第三代也已到了找对象年纪。我的观点有三,观点之一:时代不同,观念更新。旧社会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做法肯定不灵了。别说90后的第三代,想想自己也是在“自由恋爱”的大背景下成家立业的。将心比心,怎能将年轻人的恋爱生活套上枷锁呢?上世纪80年代,我一位福建棋友就因自由恋爱,遭到女方家长强烈阻扰,结果两人以非凡之勇气“私奔”至北京某老师处,数月后辗转回家,但已给双方家庭乃至一生生活抹上阴影。
观点之二:“管理”接轨,方式民主。如此说来,家长是否对儿女的婚恋听之任之呢?非也!问题是要用与当今时代相匹配的方式加以“管理”。当今的年轻人接触面宽,见多识广。因此,作为家长,所谓的管理方式就需要在平时察颜观色,在不经意时加以诱导,旁敲侧击地灌输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当他(她)有了对象,也要用同志、朋友的方式去过问和关心,切忌“逼”,更忌越俎代庖。
观点之三:循序渐进,教育为先。要孩子确立正当的爱情观,并非一蹴而就,要靠有意无意的教育。另外,让他(她)平时就懂事,明理、独立、有担当,懂得承担结婚的责任。“打铁先得自身硬”。本身有“质量”,选择的对方“质量”也不会差到哪里。
总而言之,长辈之爱,责无旁贷,但必须摒弃长辈意志强加于儿女的做法,须采用同志式的对话,朋友般的商量,方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