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市居民,家住南昌路。十年前,我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从此来到了瑞金二路街道的阳光心园。我白天在那里得到专业的护理,晚上回家。在阳光心园,老师经常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让我过得非常开心。这些年来,我的病情一直很稳定。
现在我60岁,按照有关政策,不能再去阳光心园了,不知我以后还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读者 华先生
【本报调解】
在本报读者接待室,读者华先生对记者说,自2006年起,他便加入了阳光心园,从那以后,他正常服药,情绪稳定,他非常留恋在阳光心园的那段时光。
接到反映,本报读者接待室与瑞金二路街道阳光心园取得了联系。阳光心园的负责人季老师向记者介绍,阳光心园是政府有关部门为精神残疾人营建的“家园”。来到阳光心园的精神残疾人病情不同,性格迥异,为了更好又有效地做好护理工作,阳光心园请来专业老师和志愿者,不但教大家医药卫生知识,指导大家按时合理吃药,同时还教大家学习文化知识以及唱歌娱乐,有时还会组织一些文艺活动。不少精神残疾人在阳光心园经过康复训练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体质比以前好了,人也开朗起来,还积极参加阳光心园的各项活动。
但季老师解释,进入阳光心园是有年龄限制的,一般年满55岁就不再享受这项服务,读者华先生已经属于“超龄”,完全可以做到居家护理。对于居家的精神残疾人,各街道社区医生都会定期上门服务,除此之外,还将根据残疾等级,政府给予不同的护理补助。老华居家后,是完全有保障的。
本报记者 钱绿明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