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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损害、恶搞人民币违法 公民应遵守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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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4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吃“人民币粽子”妥否?
律师提醒:损害、恶搞人民币违法 公民应遵守公序良俗
徐驰
  如今,每到逢年过节,人们习惯并热衷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上互致节日问候。近日,一张“人民币粽子”图就成了网络热图,被网友大量转发评论。殊不知,此举涉嫌损害人民币,违法行为不应被模仿,更不应被“无脑”传播。

  从图片上可以看到,碟子上放着四只粽子,但包裹粽子的并非粽叶,而是面额为100元的人民币(见图 网络图片)。显然,这或许是某位网友的“创意”,并用实物“实验”后拍摄上传的。

  此图一出,在端午节期间引得不少网友转发、评论。有人发在朋友圈,并配上一些“幽默”的文字。“送我几个这样的粽子可好?”“今年端午,希望粽叶都是这样的。”不过,在“一笑了之”后,也有网友质疑此举是否妥当。

  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鹏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中,仿制、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都是不被允许的。“改造”人民币是对人民币的亵渎,在网络上恶搞人民币也是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之一。按照有关规定,损毁人民币情节恶劣、影响严重的,人民银行将对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在网络上表达观点和传播内容,也需要遵守一定的公序良俗,避免游走在违法边缘。”王晓鹏表示,尊重人民币,就是尊重自己的国家,这应是公民应该具备的素质和底线。              本报记者 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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