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读过这样水光潋滟的小说。
但早就听闻这本书的盛名:罗宾逊写过四本小说和五本非虚构作品,这本处女作《管家》1980年出版后就引起轰动,获美国笔会/海明威奖,并入围普利策文学奖,作为美国当代文学经典入选耶鲁大学公开课。罗宾逊一度长期住在爱荷华,担任创意写作课导师,直到去年才退休。她始终是美国文坛的传奇人物。2017年,我们终于读到了简体中文版。
故事围绕福斯特一家三代女性展开。故事里有一个重要的湖,“这湖里人山人海”,深不可测,是贯穿整本书的最凄迷魔幻的意象。叙述者露丝的声音也恍如在幽灵叠起的湖底,讲述一生反复纠结、回味的主题:家。
家的构成:家首先是一栋房子,坐落在潮湿阴郁的指骨镇,由露丝的外祖父亲手打造,包括留存到第三代的手作白漆彩绘家具。这是家的内部空间。外部空间延展到小镇、通向外部世界的铁轨、通向灵魂深处的山林河谷。
家,还要有家人。露丝和露西尔是一对孤女,她们的妈妈海伦在自杀前将她们遗弃在老家门口。外祖母和姑婆先后照顾了孤女姐妹,直到海伦的妹妹、姨妈西维尔回家,担当起了管家的职责。
姐妹俩先是担心西维尔会离开,继而发现西维尔是异类。她们开始逃学,在湖滨晃荡一天,而西维尔也在外面晃荡一天,甚至在更危险的地方逗留。她们很快就发现:西维尔只向往流浪的旅途。对西维尔来说,“事物的衰败始终是新奇的意外,失望不是用来流连的。”早熟的妹妹露西尔选择回归日常。姐姐露丝却渐渐趋同西维尔,喜欢她带来的华而不实、脆弱易败的小玩意儿,她在安静的冥想中认识到:自己像个隐形人,“实际是缺乏完整的存在”。
她们三人共同生活的短暂年月里,似乎各自在流浪,在原地流浪,似乎要在自然的严厉衬托下认同自身的家族属性。罗宾逊对景物的描写极具诗意,据说,即便是美国文学专业的学生都需要查字典才能完全读透那些片段里的生僻词汇。
异类,是这个家族的标签。充满意外事故、自杀、遗弃、孤僻人性的这个家,这个孤立于山坡上的老家,轻而易举地被摒弃在主流社会之外。当西维尔回来,担当起照看姐妹的任务时,遗世的特质非但没有解除,反而愈演愈烈:本来,西维尔就没有远走高飞,而是成了游民,哪怕回到老家,睡觉时依然不习惯脱鞋、脱衣,更不善于持家,她的流浪属性在小镇生活中格格不入。
妹妹露西尔是早熟的,她率先意识到西维尔身上的危险潜质,故而主动融入主流社会,在体面的服饰、优雅的教养中逐渐有了新朋友,甚至主动走近愿意领养她的老师。她自主选择了归宿,和露丝、西维尔划清界限,坚定地迈进主流社会。
外祖父、海伦、露西尔和镇上虔诚的信妇们,都代表了安居乐业的主流大众。对他们来说,维护家宅的表象,甚至比维系家庭精神的内核更重要。异类在其中就非常扎眼,难以存活,遭到人情、法律、世俗等各种压力的挤压,这恰恰反证了主流社会是狭隘的,哪怕从众如流。无定所的浪人之爱,事实上也就是:爱的无常。
每个人处理悲伤的方式都不一样。福斯特三代女性对婚姻、丈夫都缺乏热诚和虔信,事实上,她们出于天赋,都喜欢更孤独的生活,心甘情愿地当抛弃者,而非被抛弃的那个。露丝,西维尔,露西尔,在这一点上完全相同。
于是,她跟随她,走进荒无人烟的废墟,漂泊在深夜的湖里,最后在大火吞噬旧物和老屋的夜里,在暗无星光的铁道上一步一步走出了祖辈的小镇,走上了流民的旅途。她没有怨言,不觉得自己是受害者,甚或被骗走的小孩。终其一生,她和西维尔始终相依为命,四海为家,观察陌生人的人生,在想沉默的时候就沉默,想远行的时候就远行。
必须烧掉所有的废品,再索性烧掉宅子。必须选择流浪。主动流放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记忆。干净利落地逃走。露丝决定用缺席的方式,永远占据露西尔的思绪。
流民,是看起来可悲的生活方式,但安于主流生活方式的普通人又何尝能够领悟到流浪者有限的自由呢?尚未流浪时,露丝已透过西维尔窥见了自我的真相:“我对世界毫无影响,作为交换,我在无意中获得观察它的特权,可我暗示的这种幽灵般的感觉……使我当即意识到这具肉身的存在。”
家族,是必须安于一隅,哪怕压抑无助无有希望?还是说,其实可以在浪迹天涯中依然完好无损?家,其实存在于回忆,存在于死去和活着的家人中,存在于有关家的一切联想中。在我读来,这个故事的内核在于:归整家和家人的内涵。housekeeping显然有双层含义:既是日常持家,又可指代这三代女性维系家庭的行为,要keep这个家续存。西维尔的焚屋之举看似摧毁家园,反而揭示了一点:家和宅,有时相同,有时亦可分离。没有爱,家只是宅。有了爱,爱亦可无宅。水中屋,火中屋,并不等同于灵魂里的家。“万事万物留在原地,灵魂继续前行。”
哪怕在悲伤的基调里,我感慨地读完结尾,依然深深觉得:这并不是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