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四巡成立之初,便将当庭宣判作为6项重点改革创新工作之一来抓。自今年3月27日敲响当庭宣判第一槌后,已公开开庭审理50起重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其中当庭宣判25起,当庭宣判率达到50%。
主审法官梅芳表示,当庭宣判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法治宣传方式。当庭宣判对法官而言也不亚于是一场“自我革命”,主审法官杨立初介绍,四巡多次召开主审法官会议,专门制定了当庭宣判规则,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明确了当庭宣判的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