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有“知情人”援引邹市明妻子冉莹颖的话,称“拳王的前经纪公司不仅在邹市明受伤时依然强迫其参赛,还拖欠其应得的收入。”这一说法瞬间在体坛引起轩然大波。而在昨天傍晚,本次事件的另一当事方盛力世家也就此事件发表公开声明,强调“带伤逼迫参赛属恶意中伤”,并表示邹市明有严重的违约行为,公司方面将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那么邹市明和盛力世家方面究竟为何会反目成仇呢?
博 弈
邹市明是2013年初选择与经纪公司合作的,双方签订了一份“3+3”的长期合约。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3+3”这一年限会在未来成为双方势不两立的导火索。在第一个三年的合约期内,一切看起来都是顺利的,盛力世家帮助邹市明成功与美国著名拳击推广公司Top Rank签约,并为其在国内国外安排了多场引人关注的赛事,此外,经纪公司还为邹市明找到了不少代言和参加综艺节目的机会;而作为回报,邹市明也凭借自己在场内场外的良好表现,为盛力世家带来了可观的收益。
但问题却也在这个时候到来,当初那份“3+3”合同的第一个三年期限将至,双方到了需要商讨未来的时候,此时的邹市明已是世界拳王,盛力世家也已经成为国内知名的经纪公司,双方的地位和处境与3年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对于合同中的续约条款的激活权限成为双方最大的分歧,盛力世家认为之前做出的成绩,已经达到合同中自动续约的条件,而邹市明却不以为然。于是在2017年,这对互利双赢的伙伴之间,出现了裂痕,有关“邹市明是否违约的争论”,也一直延续至今。
无 奈
邹市明和盛力世家的这场论战,说到底也只是现实利益之下的一种无奈之举。
运动员的黄金期十分有限,因此不论是对于运动员还是经济公司而言,如何在有限的运动生涯中为自己未来的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就成为除比赛胜负之外最重要的功课。也正是在这样的客观情况之下,邹市明和盛力世家才会为了“是否有带伤参赛”这一问题争论不休。但职业拳手在每场拳击比赛前,都会接受体检,如果身体状况真的出现问题,比赛方是不可能贸然在体检报告上签字而让选手参赛的。可站在运动员的立场上,面对唾手可得的利益,只要在身体能够承受的情况下,运动员和经纪公司就必然会为之一搏。这样的“人之常情”,若是在双方合作良好的情况下不会成为问题,可一旦战友变成敌人,这一切又都会成为双方的说辞。
诚如盛力世家在声明最后所写到的,“中国体育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还非常薄弱,作为体育产业中重要的参与主体,经纪公司与运动员均须坚守契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竞技体育需要明星也需要新闻,但显然并不是类似邹市明与其经纪公司这样带有一定“负能量”的话题,因为它所影响到的,不仅是明星和经纪公司的形象,更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 见习记者 陆玮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