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85年新春时节,上海市老龄委与原上海南市区妇联联袂举办“老年人集体婚礼”,共有三四十对老年人幸福地走进婚姻的殿堂。宋老参加了庆典,并即席讲了话。他说:党和政府号召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我认为在这五个“老有”之外,还可加一条:老有所伴!刹那间,全场报以热烈掌声。
“老有所伴”与五个“老有”一样,是老年人的正当权益,是老年人欢度晚年的重要组成部分。
“老有所伴”的好处显而易见。对社会而言,它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对家庭而言,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扑在工作和事业上。对个人而言,更是益处多多,尤其能消除寂寞,充实晚年生活。老来有伴,晚年生活才能充实、丰富、精彩。老年人有许多话不便和子女说,有许多事不便叫子女做,只有夫妻之间才能消除这种难言和苦衷。因此,百岁寿星陈立夫晚年总结自己的养生经验时,提出人到晚年,应有四老:老友、老伴、老本和老健,将“老有所伴”放在重要地位。寿至112岁的“汉语拼音之父”周有光也提到“老有所伴”是长寿之道。
截至2016年底,中国老年人口已达2.3亿。由于各种原因,上海独居老人有28.3万人。因此,提倡“老有所伴”也是我们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的有效措施。
提倡“老有所伴”避不开老年再婚。有人曾对100余名情况各异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了为期10年的跟踪调查,结果发现,再婚者精神饱满,青春焕发,衰老减缓。日本老年心理学家井上胜曾调查了一批单身老人,他们之中在结婚、交友之前,各有36%的老人希望早日了此残生;而在觅到对象、再结良缘后,这一比率几乎降到了零。常言道:“满堂儿女比不上半路夫妻。”这实在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赵咏华在《最浪漫的事》里唱道:“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另一首歌《老来的伴》这样唱道:“我愿意每天清晨亲吻你额头,愿意夜里听着你打鼾……我愿意和你一起平平淡淡,愿意每天对着你说晚安。”将“老来伴”描述得更动人。
因此,我们提倡“老有所伴”!
朱亚夫
(作者为上海老年学学会老年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