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举措:一是降低税率,将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点,分别降至16%和10%;二是统一标准,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三是试行留抵退税,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举措是对新型增值税制度的一项重大调整,覆盖范围广泛,减税措施有力,对经济、社会、税收影响深远。马正文局长介绍说,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继营改增之后的又一项减税降负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红利的逐渐释放将对改革激发新活力、市场涵养新税源起到积极意义。
上海市税务局针对新老税率适用、申报表填报、一般纳税人转登记等政策内容,已经通过纳税服务厅、上海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等途径,多平台、多维度、立体化地开展了对内对外政策培训辅导,纳税人可通过上述途径进一步获取相关政策内容及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