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22年,上海市将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系列成果。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基本完成竞争类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力争1/3的企业集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优质服务品牌。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介绍,“综合改革”是全方位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打破“属地”政策管理原则,不仅本市的地方国有企业可以享受综改试验政策,驻沪中央企业、其他地区驻沪国有企业也可以参照执行相关政策。方案从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等7个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举措。在混合经济改革方面,市场竞争类企业基本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功能保障类企业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性业务上市发展,金融服务类企业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优化国资布局,80%以上的新增投资集聚在关键核心产业,80%以上的国资集聚在重点优势企业集团。
上海国资国企将优化完善企业分类授权分类考核。根据国资战略布局调整和发展目标,立足企业主业主责和未来发展趋势,将原来的“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调整为“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保障类”,并在分类授权和考核上细化完善。扩大员工持股试点,突破户数、企业层级、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与所在企业集团交易比例等“四个限制”。